咸宁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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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作者:咸宁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3 08:01:23

在我国的专利申请当中,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说是相当而言较难的,但是同样的,发明专利与其他两个相比也是占有优势的,那么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哪些步骤呢?

1、受理阶段企业提交专利申请后,专利局对于专利申请进行核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企业会得到申请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经过公开准备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专利部分内容。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5、授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明确专利的授权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以上五个方面是关于专利申请的步骤。

“绿色食品”标志是一种证明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由农业部统一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的颁发和使用管理。同时,其商标专用权受我国《商标法》的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是一种证明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由农业部统一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的颁发和使用管理。咸宁商标注册公司提醒“绿色食品”标志的商标专用权受我国《商标法》的保护。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健康消费的追求,人们身边的绿色食品越来越多了。我国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制定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目前市场上的绿色食品良莠不齐,“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情况也较为混乱,一些产品为打销路卖高价,在包装上任意标注“绿色食品”,来误导消费者,牟取暴利。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特定质量标志,并不是任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都可随意使用的,必须由符合一定条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单位或个人享有。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农业部准许,擅自印制、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经销假冒“绿色食品”食品的,皆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假冒商标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依《商标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未经咸宁商标注册的商标权人的许可,对旧手机进行翻新,是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从法院的判决中,可以看出其认为这种行为应当适用《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即只要没有商标权人的授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然而,如果这种翻新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那么将这个思路推而广之的话,一些正当的行业,比如提供维修服务者都可能对其服务中不可避免涉及到的翻新行为承担商标侵权的风险。这时这些维修行业该如何自处呢?因此,对于翻新行为的商标侵权定性可能仍值得商榷。

首先,商标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商标权用尽,即商标权所有人将带有商标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后,商标权人就应当无权禁止合法受让人使用或再销售该商品,以及无权禁止在该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就翻新手机而言,如果翻新的手机所用的部件确属来源于已经原商标权人许可投入市场流通的产品,商标权用尽的理论也应当有适用的空间。当然,如果该翻新产品的质量有所下降,或者翻新方将翻新手机当作新手机出售从而对商标权人的商标信誉产生贬损的,商标侵权仍然是适用的。

其次,题述问题可能也需要从产业经济的商标注册和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考量。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孔祥俊庭长曾说过知识产权是法律,也是公共政策,在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的性质就更加凸显出来。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法律,与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阶段是息息相关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4月21日下发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进一步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除构成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外,认定侵权行为时不需要考虑混淆因素。虽然该《意见》并未进一步解释何种情况构成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但是,若对该第6条的本意作一大胆揣测,第6条之所以允许在符合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混淆原则,是因为随着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现象变得更加纷繁复杂,为此法律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那么翻新手机的行为应当也可以通过灵活和合理的司法智慧来加以认定。

依笔者之见,就手机翻新这种行为而言,如果为翻新手机使用商标属于一种正当合理使用商标的情形,法院应当能够考量一些降低混淆的因素,如使用配件是否是经商标权人授权投放市场的原件,是否在翻新后明示其属于翻新手机而非新手机;而这种考察应当也是符合产业政策的。同时,相关产业的业者,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的提供者,在实践中也应当对这些问题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

一、咸宁商标注册流程:

1、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二份.

2、填写上标注册请求书一式二份.

3、商标图样一式六份,商标图样的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假如是指定色彩的五颜六色商标还应交五颜六色商标图样.

4、需供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己请求商标注册需供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托付署理的应与署理公司签定《托付署理合同》一式两份.

6、假如产品名称未列入产品分类表的则需附产品说明书。商标注册受理时刻约为1个月,批阅商标注册时刻约为1年左右,商标布告时刻为3个月。

二、注册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应在期满六个月前处理商标续展;期满后商标注册人需持续运用该商标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处理宽展请求(超期后主动刊出)

(1)填写注册商标续展请求书一式二份(2)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二份(3)需供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供给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三、补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因故丢失或损烂,应及时请求补发商标注册证(1)填写补发商标注册证请求书一式一份(2)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三份(3)商标图样五张(4)丢失商标注册证的应供给刊登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丢失声明(5)损烂商标注册证的应当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四、改变注册人名义及地址:

(1)填写改变注册人名义或地址请求书一式一份(2)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二份(3)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改变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变证明文件;

五、刊出注册商标:(1)填写商标刊出请求书一式一份(2)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二份.(3)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六、转让注册商标:(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请求书一式二份.(转让方与受让方需盖红章),(2)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二份,(受让方签章)(3)需供给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转让合同书原件(4)受(转)让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册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存案(1)填写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存案请求书一式二份(两边签章,产品分类填写不得超出注册证规模)(2)填写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存案托付书一式二份(需答应方签章)(3)供给两边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二份(4)被许许方营业执照(加盖公章)(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八、商标评定:(1)填写驳回商标复审请求书一式二份(2)填写署理人托付书一式二份(3)附送商标局《商标核驳通知书》(包含原请求书,商标局及本事务所退回原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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