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商标?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咸宁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商标?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商标?

作者:咸宁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07 08:06:37

咸宁商标注册是一道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是不能自己注册的,目前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和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在先申请的原则。那么,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商标?今天咸宁商标注册公司来分析一下商标注册应该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识也是消费者认知购物品牌的标识,应该具备显著性,唯一性和易记性。

2、商标注册应该有主体,也就是要有一定的实际产品或者服务做支撑,假如没有产品或服务,三年未使用的话很可能被他人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申请,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3、商标注册应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机构必须要有商标局的备案资质,不可贪便宜找一家小公司就了了注册完事儿,那样耽误的还是自己的商标注册时间。

4、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中的流程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的副本复印件,还有商标图样都需要设计好。

5、商标具有一定保护应有市场的权威性,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产品市场及恶意竞争。这样不但损失一笔巨大的商标侵权赔偿还失去了很大固有的自己的市场,所以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商标?提醒,商标注册只需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就可以申请办理,其他所需要的材料资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会操作办理,方便快捷。

(1)不合法转让,所谓不合法转让注册商标是指商标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许是不能代表悉数商标所有人,或许未经注册商标权力所有人赞同,而以隐秘、诈骗、假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悄悄转让的。因为现有的商标转让程序存在缝隙,要做不合法转让商标并不艰难,尽管事后可以经过法令路径处理和维护商标权力人的利益,但商标受让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将难以拯救。

(2)无效转让,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令所规则的限制条件,尽管商标转让两边已签定了商标转让协议,而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请求根本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而,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因为商标无法被核准转让,所以商标的所有人依然没有变。因为国家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转让审阅的周期最少要半年,并可能需一年以上的时刻,再加上转让两边谈判洽谈商标转让报价,文件往来等等。因而,商标转让协议签定后,受让方并无法当即确定该被转让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起码需求有六个月以上的时刻。

(3)有些转让,所谓有些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力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的保存或隐秘了一有些与转让商标附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运用与被转让商标附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伤。 

(4)隐秘被转让商标的权益缝隙,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秘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别人运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等问题,使得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的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①转让两边的称号、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法等;②被转让商标的详细资料;③商标的转让报价和付款方法;④商标转让人的权力与责任;⑤标受让人的权力与责任;⑥同的解除;⑦纷的处理方法;⑧其他约好事宜;⑨两边签字盖章 。

想到就是高档的香水和时装的代名词,如果你也先在这个时尚的国度里售卖自己的产品,你就需要进行商标注册,欧洲其他国际的商标和商标比起来,商标强在哪里呢?商标注册好处:

1、更有利于商标宣传是欧洲西部最大的国家,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之一!其中巴黎作为世界时尚之都,商标之都,作为世界消费的中心,走出了一大批世界著名的时装、化妆品、红酒、箱包等商标!浪漫的人也带动了诸如旅游,婚礼等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2、更有利于贸易往来国内与的贸易,可以预防第三人抢注,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带来的损失是无可弥补的。即便是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也会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及时间,得不偿失。

3、保护在内地具有一定名气的商标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往来越来越紧密,为了杜绝辛苦创立起来的商标被别人冒用,搭便车的行为,应及时注册保护。

商标注册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法不保护未注册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不受保护。与美国商标制度不同的是,未经注册的商标上也存在商标权,但是根据法和欧盟法,只有在商标局注册了的商标才会得到保护。除非是在非常具体的和特殊的情况下,否则仅仅使用商标并不产生商标权。

2、审查人员不会检索优先权商标局和欧共体商标局不会进行优先权检索。他们只能拒绝注册存在以下问题的商标:1)不具有足够的显著性;2)包含可能会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或特征产生误解的词;3)复制或模仿已受保护的商标;4)包含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道德准则的词语。

3、实际使用要求与美国不同的是,商标使用并不是商标注册以及注册后的前几年持续有效的先决条件。然而,如果商标所有人无法证明其在商标注册后的5年内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了该注册商标,经任何利益相关方请求后,已注册商标可能会因未实际使用而被地区法院撤销。

4、一般不考虑侵权人是否诚信在,商标侵权行为既可构成民事侵权也可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商标侵权诉讼可以由刑事法庭或者民事法庭审查。多数情况下,商标权人会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而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诚实信用在刑事法庭是一个有效的辩护但在民事法庭则不得作为支持主张的理由。

5、扣押假冒伪劣产品在法院审判前,很难发现有利于原告的证据。然而,侵权扣押(扣押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成为案件诉讼程序启动之前搜集侵权证据的强有力工具。

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是商标法中注册商标撤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项制度的设立,对于倡导和保护正当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维护商标使用市场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商标法对该类撤销程序有着详细的规定,以下就该程序进行简单介绍。

一、撤销内容沿用一标多类制度,撤销申请可以针对一标多类注册的全部或部分类别,或者一个类别内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

二、“连续三年”的计算标准一般来说,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计算以“实际注册日”起算不少于3年。但这不是唯一的计算标准,还规定了恢复使用不撤销制度:即在三年期间届满后但在撤销申请提出前,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授权使用人已经开始使用或恢复使用的,则该商标的注册不得基于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然而如果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期间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在知悉有关的撤销注册申请将来可能会提出的情况下,筹备开始使用或恢复使用工作已经开展的,则属例外。

三、撤销程序:

1、调查取证申请人对拟撤销的注册商标在的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并收集和保存证据。

2、提交撤销申请及证据调查取证完毕后,申请人可基于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撤销申请。决定继续的,可向注册处提交相关的撤销申请文件以及支持其申请的证据。譬如,关于拟撤销商标的使用状况调查报告等证据。

3、抗辩与举证商标拥有人如拟就其撤销进行抗辩,则须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撤销申请副本后6个月内,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如商标拥有人未有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将可被注册处视为不反对申请人的撤销申请。

4、补充举证与质证如商标拥有人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后,申请人可以法定声明提交进一步证据,以支持其在撤销申请中列出的理由。进一步的证据并不限于纯粹回应商标拥有人的证据,但该证据必须在收到商标拥有人上述文件后的6个月内提交至注册处。此外,如上述法定声明是在以外地区作出的,则须经公证。如商标拥有人未有提交任何文件,以及如注册处不信纳申请人在提交撤销申请阶段随附的支持证据,则注册处会促请申请人在提交撤销申请的9个月内提交进一步的证据。如申请人不打算提交进一步证据,须在期限内向注册处提交表明此意的陈述。

5、聆讯除非任何一方申请许可,以提交进一步证据,否则注册处将对撤销申请拟定聆讯,以听取各方的论点。打算出席有关聆讯的任何一方,可于指定的通知日期后的14日内,提交他打算出席聆讯的通知。逾期不提交的,可被视为不打算出席聆讯。

6、裁决注册处处长综合前述证据材料,进行裁决,并向每一方当事人送达裁决通知。裁决败诉一方还有可能需负担对方的法律费用。

7、上诉任何一方可就处长的决定向原讼法庭以至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如终审法院许可,可再进一步提出上诉。

四、特别规定:

1、关于商标使用除了一般意义上的使用外,商标制度还特别规定了如下行为,也属于商标的使用:(a)在,将商标应用于只供出口的货品或该等货品的包装上;(b)在以外地方提供,或拟在以外地方提供的服务使用该商标,例如,在之外提供旅馆服务,但是在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属于商标的使用。同时,还规定了所有的使用证据和不使用证据,都必须以“法定声明”的形式提交。如“法定声明”是在以外作出的,还需经公证。


 

版权所有:咸宁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